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发布时间:2021-04-20 文章来源:南京瑞鑫医院 浏览:[ ]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良好氛围。近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城区分局正式启动“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主题宣传月活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更加具体的法律措施,有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并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0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0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以及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0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0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0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0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0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如遇医保欺诈骗保,请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