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某,男,56岁,江苏高淳人。于2004年7月25日工作中不慎双足 被高温煤炭渣烫伤,在当地医院治疗效果不佳,在烫伤后13天2004年8月20日入我院治疗。双足烫伤5%II-III0伴感染,皮肤呈焦痂改变,质地硬。双足经两次削痂生物敷料覆盖术及抗感染、抗肿胀积极换药等治疗,创面痊愈。于2004年9月19日治愈出院。
治疗前
治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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