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某某,女,46岁,江苏省南京市江宁人,在家烧菜时煤气爆炸,致使患者面部,双手烧伤,由于我院治疗烧伤在南京市享有名誉,患者直接来我院救治,患者面部及双手烧伤浅Ⅱ°-深Ⅱ°6%,包某某及家属害怕脸上留下疤痕,一再的叮嘱我们一定要治好伤口,包某某在院共15天,治愈出院,包女士及家属很是高兴,说:医院真了不起!
入院时伤情 治疗中的伤情
治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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